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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2026-01-29 03:36 来源:娆谈网 点击: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一、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禁止情形有以下几种: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1.重婚。重婚行为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因此而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法律禁止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男女结婚。

3.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婚姻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结婚都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结婚需要下列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四)如果一方是华侨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六)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是二婚的需要出具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结婚条件是哪些

结婚的条件如下:

1、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结婚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缔结婚姻关系;

3、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